“特雷弗?”,加百列看着坐下出现的人,万分惊奇。
就这样消耗下去,没等他熬死斯兰达人,人类也要加入战斗了,而那些人只会成为斯兰达人的补品,一步步葬送所有的优势。
那时候勒尔基本上就等同尤歌的一个傀儡了。
莫名的就想到了这个词语。
从尤歌带回来霓娜已经过去了一天,从黄金会接取的任务直接变成了完成状态,而且酬劳竟然达到了一千金币,想想也知道是橙先生的一小笔资助。大手一挥就给了霓娜二十多个金币:“这里俩处房子都是我的,你负责每天打扫干净自己买菜做饭,不用理会我的就行。钱不够了说一声,如果来了一个拐腿的老头不用太过理会。”
“你也明白芬克总是干那些偷偷摸摸的事情,前几日有人传言贫民窟要发生变故,芬克得到消息后就想去沾沾油水,自从他离开到现在已经七天没有回来了!从前就算有什么重要事情,他手底下的那俩个人也会回来告诉我们一声......”
尤歌听闻首先瞅了一眼皮特出来的房间,见到没有人后一只手提起皮特就走了进去:“霓娜,你进来。”
想到了李书文的话尤歌就决定将枪术提升至掌握级,拳拳到肉的攻击方式已经不再适合自己了,职业的发展中心还在自己的主特性血上,而且以后如果能够掠夺到更好的特性再作组合也远比全部压拳法上强的多了。
还是不要和这些人为敌是好,就算能够干掉他们,恐怕以后再王城自己都会成为众矢之至。
完全与当下不符合的话语突然从兰瑞莎嘴中说出,来自混乱阵营的本质再次被勾起,但是看着那些虎视眈眈的其他人,只能一个人独自欣赏这美妙的时刻。
“群”来自《圣经》中《马可福音》的一段故事:耶稣遇见了一个被许多污鬼(或是恶魔)附身的人,于是耶稣问这些污鬼叫什么名字,污鬼们说“吾名是群,因为吾等众多”(原文:My name is Legion, for we are many.)
此时一个声音突然响起,“救救我的孩子啊,救救我的孩子呀!”
另一方面来说,只要精神不灭也算的上永生了。
“快快!去高塔集合!”
天蓝色的房间,白色的地板,略微发黄的灯光,还有自己洁白如雪的绒毛大床。
听到此番的众人,也送了一口气,